不可以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不能早于公司的成立时间。如果劳动合同中涉及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段,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。在公司成立之前,如果存在用工情况,这被视为全体股东雇佣的用工,并由全体股东承担责任。
公司成立前用工如何界定责任?
劳动合同未写明时间是否影响合同效力?
如何证明劳动合同是在公司成立之前签订的?